问题 | 土地拍卖公告程序 |
释义 | 一、土地拍卖公告程序 1、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2、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 3、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 二、土地拍卖流程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5、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6、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7、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三、土地拍卖所需资料 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 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上述内容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土地拍卖公告程序”,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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