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为方便职工和单位查询住房公积金,建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自1996年起,对执行济南市房改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放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目前济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40万人,建行为全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住房公积金查询目前只能用于查询,如支取必须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如查询本人和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到所有区建行住房部营业厅设置的"建行多媒体查询机"直接刷卡查询;二是拨打电话7905998、7905999
按查询语为提示。
上述两种形式的查询,均可获得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余额,上年余额,上年结息和累计支取金额等相关信息,非常方便。另外,政策性住房资金计算机2000年问题,均在1999年得到解决,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暂不受使用年限限制,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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