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认罪应该如何审理 |
释义 | 一、盗窃罪不认罪应该如何审理 盗窃罪犯罪分子拒不承认的处理是: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法律网提醒您,盗窃数额的认定如下: 2.数额较大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3.数额巨大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4.数额特别巨大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 三、盗窃罪的证据有哪些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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