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 |
释义 |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 1、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2、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收养关系解除相关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2、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关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 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的相关知识,解除收养与收养一样,流程严格,有登记解除以及判决解除,首先需要提出申请,再者需要去专门机构履行解除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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