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交通罚款处理结果该如何申诉 |
释义 | 一、不满交通罚款处理结果该如何申诉 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作出处罚的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简单的办法是向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交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类型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交通罚款具体情况下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交通违章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罚。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三、交通违规罚款多久逾期 交通违规罚款15天后逾期。当事人在必须在收到罚单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的,则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加收滞纳金的处罚,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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