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别人搞破产犯法吗 |
释义 | 把别人搞破产犯法吗 这种是属于破产违法的情况。 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 1、破产渎职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需具备特定身份,即企业董事、经理等负责人。主观方面表现为重大过失或故意,即未尽到董事、经理等负责人应有的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客观方面表现为决策错误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进而破产倒闭的。 2、欺诈破产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需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用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实施某种物的处分行为或交易行为,导致债权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或者使得债务人财产情况不明,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3、个别清偿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内,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破怀集体受偿秩序,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4、浪费破产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也是债务人,主观方面系放任的故意,即已知或应当知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客观方面表现为进行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或挥霍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这个时候可能会构成犯罪,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我们是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等责任人如果有重大过失的话,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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