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于成龙 |
释义 | 字北溟,山西永宁人。明崇祯时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初授广西罗城知县。居罗城7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政迹卓著。后迁湖广黄岗同知,驻岐亭。岐亭盗贼失禁,横行乡里。成龙到任后,安抚其首领,令其捕盗赎罪。暗行察访盗贼窝巢,伪装成乞丐,与强盗们一道生活十余日,掌握了他们平时抢劫的特点与罪行,然后派人悉数捉拿归案。其他的盗贼,闻风而逃,黄岗因而大治,民安居乐业。后来于成龙迁福建按察使。当时,百姓因通海(即同情郑成功抗清)获罪者数千人,按清律当斩。于成龙以为不妥,给康亲王上书,申明这些人多为平民百姓,获罪非出本心,宜宽待释放。使这些人幸免于死。成龙任职期间,执法明允,深受左右敬重。后迁江南江西总督,卒于任内。成龙去世,百姓“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康熙皇帝很敬重他,称他为“天下廉吏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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