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 二、建筑工程哪些部分可以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答: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建筑工程分包并不符合分包的资质。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行为”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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