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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权
释义 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代表全体股东利益,执行公司业务。董事会是常设机构。对内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对外则代表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由5--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8、聘请或解聘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较有限责任公司是多一项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职权,少一项拟
    订变更公司形式职权。股份有限公司须1/2以上董事出席,经半数通过。
    经理是主持日常管理工作高级职员,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5、提请聘任,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7、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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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