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付中介的方案★★★★ 据我目前所知中介坑人的主要方法就是不让买卖双方见面签约,对卖方要求签排他性协议,对买方要求交定金。用不让双方见面,中间传话的办法在价格和其他信息上进行欺骗,用分别与双方签约的办法做出差价牟取获利空间,而用诱骗交定金的方法胁迫买方最终就范于这一不利结果。 所以我认为对付中介这些技俩的关键点就是要坚持见房主和不交定金两条。 1。不见房主绝不交定金,否则不买。见房主要验人,房产证姓名、身份证姓名、人脸互相对照。必须房主本人,亲戚一概默认为骗子。 2。见到房主,侃价,侃不到心理价位不买。 3。见完房主谈好价钱,还是要先签约再交任何钱。签的这个约就应该是最终的转让合同,由中介作居间担保。 总之,每一分钱交出去都要有合同保障,一手交钱,一手签字,而且不是签一个表示收到钱的收据、证明之类东西,一定要写清我交了这个钱对方有哪些承诺。如果不能达到我方的目的,交出去的钱可由法律途径加倍讨回。中介让交的“意向金”之类往往交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对房子的承诺、价格的承诺完全没落实在纸面上,交完定金说不定连面积都跟当初说的不一样,或者说房主要求涨价什么的,已经交出去的钱法律上没有保障。 那么我认为把所有承诺落实在纸上的最好的(可能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直接签最终的转让协议。要么彻底成交,要么双方都不制约对方,都保留选择的自由。签最终协议之前不需要有“交定金”这个环节。以前租房的时候有房东要我交定金,说否则可能租给别人,我说明天约个时间签正式合同,签合同之前你改变主意随你便。签了以后交不交定金应该无所谓了吧。也许签约以后中介和卖方就不会催着你交定金了,因为拿着定金也无法作为要挟了。 转让协议应该把方方面面所有有可能成为争议的事情落实在纸面上,包括如买方房款不按时到帐如何赔偿,卖方不按时交房如何赔偿,等等。好像现在找不到一个比较全面的二手房转让合同范本,不知直接用中介提供的格式能不能放心。过一段我会总结一个签约CheckList,签约之前对着一项一项检查合同有没有写清楚,遗漏的都加在补充条款里再签。 大家帮我看看这样的方案还有没有什么没考虑到的环节,中介还有没有别的技俩。我现在主要担心几点: ·坚持不交定金先见房主,中介有没有可能同意。我估计业务多的中介,或者容易卖的房子,可能不会妥协,小中介妥协的可能性大一些。那么在小中介交易会不会又有一些没考虑到的风险呢? ·即使先签约再交钱,中介或卖方有没有可能在合同上做什么手脚,仍然坑你没商量。 ·如果见过房主,侃价没有达到心理价位,最后又不买,中介当然拿你没办法,但经过这么一次他会知道你绝不是一头容易宰的肥羊,即使你在他这里成交了他也只能拿到中介费而不是差价,会不会以后就不再介绍房源或者不再妥协了?好在中介很多,这家试过了还有那家。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见房主是必须见到两个人还是见到第一房主就行,还是见任意一个都行? 坚持不交定金先见房主---交的是意向金巴不会直接交定金吧这样的做法好处是不受制于人坏处是:中介可能会拒绝你和房东直接见面因为怕您们见面后想办法直接联系交易被挑过还有就是碰到好房子买家多的时候别人一出手你就丧失机会我的做法是所以要看情况即一般情况不交意向金一旦看中的房子(而且判断这个房子可能比较好卖这就要自己判断了)交意向金要果断如果见过房主,侃价没有达到心理价位,最后又不买,中介当然拿你没办法---这样的话估计这个中介回补你当作诚心客户可能会得到他初步的信任会对你优先考虑的对你比较有利 可是中介往往拿比较合算的房子来诱惑你交意向金(甚至是谎报要价,以后再说房东要求涨价),交了以后你就任人宰割了,怎么办? 我们北京的中介跟上海不一样啊,黑的很 可是中介往往拿比较合算的房子来诱惑你交意向金(甚至是谎报要价,以后再说房东要求涨价),交了以后你就任人宰割了,怎么办? 我们北京的中介跟上海不一样啊,黑的很 哦北京的情况就不知道了上海好像没到这程度不过钱我一般不敢出手阿最好的模式是先和中介多看个几套房多聊聊多打电话表示诚心要买让他把您列为重点的诚心客户这样的话有好房子她会优先考虑您(那些他们店虚报价格的房子或报纸上虚登的房子也就轮不到您了)这时候你一旦看中一套她会很认真帮您去谈此时他也未必那么迫切的要收意向金而是真的花心思卖力帮您去谈价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