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决权是指人数还是股份比例 |
释义 | 一、表决权是指人数还是股份比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本律师认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是指出资比例数额,即股份数额。 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怎样行使表决权 1、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应由董事亲自行使,但有特殊原因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行使。此时,委托的董事应在委托书中指明对受托的董事的授权范围,即受托的董事可以就哪些事项代理行使表决权。 2、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不过,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应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必须实行以人头为单位的“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其股东不同。前者是因股东的选任而成为董事的,与其是否出资及出资的多少无关,因此只能每人平等地享有一票表决权,而后者则是因出资而具有股东身份的,因此应按照出资的多少分享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票数的计算十分简单,只需对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加以统计,就能得出结果。对于与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董事能否参加表决的问题,公司法未作规定。 三、股东表决权的比例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比例”是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百分比,还是占“实收资本”的百分比,《公司法》没有明确。 《现代公司法》(第二版)中写到:“立法者在修改该条时遇到了两难选择:首先,立法者倘若要求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会遭遇有些公司中全体股东都没有实际缴纳出资的尴尬。如此一来,全体股东都无权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股东决议似乎也无法作出。其次,立法者倘若要求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似乎也有失公允。假定甲乙二股东共同设立一家公司。甲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为60%(60万元人民币),但分文未出;乙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为40%(40万元人民币),并及时足额缴清出资。倘若立法者要求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那么甲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为60%,乙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仅为40%,显然有悖于出资与权利成正比的朴素公司伦理。”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既然在分期缴纳出资制度项下存在着实缴出资比例与认缴出资的比例,那么股东表决权之计算究竟以哪一比例为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在有一名或者多名股东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股东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此种解释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观念。 2、在全体股东都没有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股东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此种解释不仅能确保股东会议决议的作出,而且也符合股东设立公司时对其控制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的预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标题)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在股东表决权比例的确定上,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股东的出资的多少来决定表决权的大小的,除了公司有特殊的约定的情况,是按照公司的约定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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