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我们经常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必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瓷砖有很多品牌,每个品牌也有不同的型号、花色、大小等,如果购买瓷砖就必须详细约定。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支付方式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计算方式、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特定的合同类型还会有特定的合同条款,如在实务中遇到不清楚的,建议及时咨询律师。 ![]() 二、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订立合同是需要把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标的、价款、支付方式等约定清楚的,然后才能签订盖章交易。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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