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北人民政府为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 |
释义 | 1949年4月华北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法制建设的重要文献。根据党中央的指示,首先宣布:“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其一切反动法律,各级人民政府的司法审判不得再援引其条文。”指出“反动的法律和人民的法律没有什么‘蝉联交代’可言,而是要彻底地全部废除国民党的法律”。其次指出:人民的法律有的已经研究好,写在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里;有的正在创造,“只须加以整理,即可臻于完备”。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工作者,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指导,“来搜集与研究人民自己的统治经验,制定出新的较完备的法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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