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华北人民政府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令
释义

华北人民政府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令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刑事法规和行政法规。1949年4月8日发布。指出:今平津两地已告解放,海陆运输又已畅通,为防止古物图书盗运出口,自命令之日起,凡属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文化有关的古物,并80年以前之一切图书,均严禁出口,运往国外(经政府特许交换者不在此限)。无论中外人士,违者除没收其物品外,并以盗窃论罪。不久,华北人民政府又于5月17日发布《为古玩经审查鉴别后可准出口令》。补充规定:除有历史价值之古玩禁止出口外,凡属并无历史价值之近代出品,应准予出口,授权华北对外贸易管理局及津海关组织专门机构进行鉴别。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