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政府中国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华北解放区的最高行政机关。1948年8月7日至20日在石家庄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及组织大纲正式成立。董必武、聂荣臻、薄一波、徐向前、滕代远、谢觉哉、范文澜、杨秀峰、宋劭文、蓝公武、陈瑾昆、南汉宸、戎伍胜等27人为政府委员会委员; 主席董必武,副主席杨秀峰、蓝公武、薄一波。下辖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省、热河省、绥远省人民政府和热辽、冀察热、冀东、冀中4个行政公署及石家庄市。设有民政、教育、财政、工商、农业、公营企业、交通、卫生、公安、司法等部和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并设有华北人民法院、华北人民监察院、华北银行、秘书厅等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