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
释义 |
一、不属于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有很多,除了常见的四种处理流程之外,就是不属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流程了。那么常见的四种处理纠纷的方式是什么呢? 医疗纠纷处理现有4种途径 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 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 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其转接法律援助热线12348。 ![]() 二、患者及其家属禁止行为 1.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者侮辱、威胁、伤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损毁、抢夺医疗机构的财物、医疗文书; 3.设置障碍或者以其他形式堵塞交通、妨碍他人就诊; 4.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5.聚众滋事,破坏或者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6.其他危害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所整理的有关不属于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上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了深入的了解,其实解决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是要医患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患者谨遵医嘱的同时,医生也要务必将情况都给予告知,以做好心理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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