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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审理
释义

中止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特殊的情况,使审判在一定时期内无法继续进行,而暂停审判,待这些情况消失后,再恢复审理的一种诉讼上的处理方法。中止审理的原因,是诉讼外的障碍。其发生的时间,可以是在开庭审理期间,也可以是在开庭审理之前。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中止审理的情况有3种:(1)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2)被告人在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脱逃的;(3)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中止审理的裁定,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中止审理的案件,通常不能确定再开庭的具体时间。中止审理的结果同延期审理相同,都引起审判活动的暂停。但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是两种不同的障碍处理方式:(1)障碍原因不同。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内的障碍,障碍的消除可以通过诉讼上的努力而实现;中止审理的原因,是诉讼外的障碍,障碍的消除,不能通过诉讼上的努力而实现。(2)障碍产生的时间不同。延期审理的障碍,产生在开庭之后合议庭评议之前;中止审理的障碍可以出现于法庭审理过程之中,也可以出现于法庭审理之前。(3)再行审判的可预测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何日再开庭审理,可以预定;中止审理的案件,再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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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