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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教育
释义

职业教育

给予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古代职业教育是采用学徒制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教育方式不能适应近代大工业机器生产的需要。18世纪末欧洲产生了近代职业教育,生产部门培训劳动力的任务由手工生产过程中师傅带徒弟转为由专门的职业学校培养。各国纷纷设立中等教育阶段的职业学校和职业补习学校,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已着重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直接为生产第一线培养人力,受到广泛重视,成为各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职业教育体制确立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当时实施职业教育的学堂叫做实业学堂,分为三级;简易实业学堂修业3年,中等实业学堂及高等实业学堂各修业4年。嗣后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对农工商各类各级实业学堂和艺徒学堂的入学条件、学制、培养目标等都作了明文规定。职业教育在民国时期同样受到重视。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实业学校令,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必须的知识和技能为目的,肄业年限为4年。随后又颁布实业学校规程,规定实业学校的种类,并规定了女子实业学校的设置。1917年5月黄炎培等48人在上海创办中华职业教育社,将实业教育正式改名为职业教育。中国共产党早在革命根据地建设中就注重发展职业教育。1934年陕甘宁边区教育人民委员部制定的短期职业中学试办章程规定,在职业中学的课程中,生产技术课须占课目40%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职业教育得到更大的发展。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专科学院在学制中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从而使发展职业教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职业教育分为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由各类专科学校和学院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由各类中等专科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农业中学进行,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和劳动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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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6: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