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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了工伤怎么赔偿
释义
    一、受了工伤怎么赔偿
    受了工伤的赔偿如下: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工伤后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赔偿是否必须仲裁前置
    是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
    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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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