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夫妻之间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个人债务为: 1.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种连带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离婚后夫妻债务是否可以一人承担 可以,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网提醒,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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