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视角下的定金与订金区别 |
释义 | 一、法律视角下的定金与订金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订金不具有。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不发挥此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 三、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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