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责任的追究制度 |
释义 |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的制度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二)、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 (三)、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1)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 (2)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四)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医疗纠纷投诉的形式 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上报的义务,但是在某些条件下,医务人员可能会不上报。 2、作为患方及时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投诉,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并固定情况,也可以避免事后直接责任医务人员不按照实际情况上报,引起次生的其他纠纷。 3、患方还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这样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固定证据,同时也有利于患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尽早处理纠纷。 4、现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多都设有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有利于保留、保存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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