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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杂志社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释义
    昨日(1月5日)上午,包含《新世纪周刊》原副主编张邦松、祝翠霞和主笔汤涌、代理律师李欣等人在内的15人来到北京市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该杂志社拖欠工资、稿费和补助等事宜,并委托律师李欣向东城区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原采编人员1月3日在博客表示,胡舒立于2009年12月29日被聘为《新世纪周刊》总编辑后,出版了2009年的第二期杂志,原编辑团队所有成员的名字全部都被拿掉了。此举被认为是《新世纪周刊》社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因此两度谈判,2009年12月31日谈了14个小时,2010年1月4日谈了9个小时。
    采编人员方面的代理律师李欣介绍,1月4日与《新世纪周刊》现任副总编、前任总编辑苗树彬的谈判达成了三点一致意见:第一,该刊支付拖欠采编人员的工资、稿费和相当于工资总额25%的赔偿金;第二,由该刊给每个员工按每年2个月的标准支付违约补偿;第三,在原采编队找工作期间,该刊给予每人一个月的补偿。
    “2009年12月31日,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最后要签字时,他们说公章在海南,无法签字,但可以叫同事带到北京来,也可以将协议寄到海南,盖完章后再寄回来。”李欣说:“1月4日,最后面临签字时,他们要一个一个地签,而我们要集体签,没有一个一个签的必要,他不愿意签署协议;我们还提出,实在签不了字的话,给我们一个可以签字的时间表,他们也不愿意。”
    李欣介绍,《新世纪周刊》从2009年6月以来,就开始拖欠稿费,近两个月来甚至连基本工资都拖欠了,总额大约有60多万元。采编方面的新闻发言人、原主笔汤涌表示,该刊从2009年下半年起,财务就出现了困难,中国改革(海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新世纪周刊》总编辑苗树斌此前曾多次向采编人员表示,2009年年底前大家面临的困难一定能得到解决。
    昨日(1月5日)下午,所有人员均与律师李欣办完了手续,委托律师向东城区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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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