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二审不判离婚 |
释义 | 在一审关于离婚问题的审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一并审理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的情形下,二审法院不会判离婚,而是发回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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