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合同生效所需满足的要素包括:(I)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含义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依法独立 (3)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使另一方违背其真实意图行事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集体或第三方(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计划(7)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7)《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方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加盖代表章的合同,因此合同是有效的 例外情况是合同法第50条规定“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其权限订立合同,则该代表人的行为有效,除非对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超越了其权限”。如果合同一方在知道另一方法定代表人越权的情况下仍与另一方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则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但未盖章的合同对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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