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为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并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 离婚协议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写明夫妻双方的信息、结婚时间、离婚原因、子女出生时间;第二写明子女抚养情况包括抚养权归属、给付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子女探视等;第三写明财产明细以及如何分割。如果有债权债务或者其他事宜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 此外,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生效。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则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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