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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的遗产能用来偿还债务吗?
释义
    法律网网友咨询:A和B都系沈阳B建设有限公司(属房产局下属企业)职工,A承包B手里的水暖工程,B共欠A工程款1,141,567.42元,A从2008年至2013 年一直向B催要工程款,直至B2004年去世,当时,B的老伴向A承认,说该款会支付给A,但一直没有结果,2014年A住院期间承多次打电话给B家,B 的老伴承认并说整理过帐之后就会支付,直到A去世,B家就躲了,我想请问,B的财产已经被老伴和二个女儿继承,但我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是不给我.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海亮律师回复:他们这种做法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的问题。但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1、证据问题。2、时效问题,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人家是可以不还的。这两个问题是相辅相成的。
    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李春艳律师回复:他继承财产之前应该偿还所有欠款,建议你先和他们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要尽快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好办了!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律师回复:如果你没有书面或诉讼的催要款项行为,时效就还有。他的继承人,在其继承份额内有偿还他欠款的义务,你可以通过法院撤销她们的继承,用遗产来偿还你的欠款.
    【相关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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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