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是需要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并且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赡养纠纷法院起诉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若几个赡养人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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