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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治安案件行政拘留是多少
释义
    行政拘留是一种最常见的拘留手段。一般来说,行政拘留是区别于刑事拘留的,因为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往往违法行为比较轻微,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对于行政拘留来说,行政拘留应该怎么拘留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一般治安案件行政拘留是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一般治安案件行政拘留是多少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最长可以拘留不超过20天。即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
    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三、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治安案件行政拘留是多少的相关内容,行政拘留也有行政拘留的标准,满足行政拘留的标准的,就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拓展阅读
    
  • 治安案件行政拘留条件
  • 治安案件行政拘留的期限
  • 哪些治安案件会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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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