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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用土地使用税计算
释义
    在我国城市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个人和组织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自用土地使用税计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自用土地使用税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共是15层的大厦,一单位租用5层,一单位租用10层,则并不是只占有一层的单位交税。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
    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城镇土地使用需要缴税的,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等于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自用土地使用税计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拓展阅读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期限
  • 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怎么算
  •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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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