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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释义
    一、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解除条件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以及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需要赔偿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网提醒,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成固定期限吗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期法律并不禁止无固定期合同变更为固定期合同,主要是双方要协商一致,然后签订变更合同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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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