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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释义
    一、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
    (一)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 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
    
    二、农村宅基地盖房审批
    申请材料:户口本、原土地证、申请、证明,有独生证的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申请表格:建房申请
    申请受理单位:街道、镇国土所,占用耕地的由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科受理
    审批机关:区人民政府
    审批程序:所在社社长签字--村长签字-现场踏勘--街道、镇(乡)国土所审核办理-占用耕地的由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办理
    三、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是按照农村的户口上的人口来计算的,最多不超过140平方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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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