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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待遇克扣单位应该如何维权
释义
    一、工伤待遇克扣单位应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有: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其它。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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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