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 |
释义 | 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FAD)根据1976年6月13日91国政府通过的《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协定》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缺粮国家提供优惠贷款和赠款,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发展项目筹集资金。其成员分3类:第一类是发达国家;第二类是石油输出国;第三类是发展中国家。基金会的全部投票权在这3类成员国之间均分,其中发展中国家即第二、三类成员国拥有2/3的投票权,从而可以对基金会的投资决策起决定作用。基金会的主要机构有:(1)管理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各派一名董事和一名候补董事组成,每年开会1次。(2)执行局,由18国代表组成,3类成员国各选出6名正式委员和6名候补委员,该局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基金会工作,其主席由基金会总裁兼任。(3)总裁,为基金会行政首脑,由管理大会选出、任期3年,可连任1次。基金会的创办资金由3类国家以认捐的方式提供,每3年补充一次。基金会的主要活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发放赠款。贷款按优惠程度分3类:第一类是特别贷款,为最优惠的贷款,免付利息,每年只付1%的服务费,偿还期为50年,从第11年开始偿还。第二类是中等贷款,年利率为4%,偿还期为20年,从第6年开始偿还。第三类为普遍贷款,年利率为8%,偿还期为15至18年,从第4年开始偿还。赠款不得超过每一财政年度所提供的资金总额的12.5%。同时,基金会的资金应用于以3个目标相结合的项目上。这3个目标是:(1)增加粮食生产,特别是增加小农场的粮食生产;(2)为贫穷和无地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和更多的收入;(3)除生产其他作物外,生产最贫穷人口通常消费的粮食,改进粮食分配制度,以此来改善营养不良的状况。中国于1980年1月加入基金会,属于第三类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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