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解除嫌疑就没事了吗 |
释义 | 一、犯罪嫌疑人解除嫌疑就没事了吗?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以前统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二、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三、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会见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犯罪嫌疑人解除嫌疑就没事了吗的相关知识,犯罪嫌疑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就是具有犯罪可能性的人,但其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严格的区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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