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划拨土地能拍卖吗 |
释义 | 一、国有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 二、国有划拨土地能拍卖吗 根据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2月24日颁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才能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 三、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怎么处置 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以房屋为名查封处置变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变现时,人民法院应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处置变现的方式、收益分成比例和有资格进行地价评估的机构。地价评估机构按照地价调查工作程序作出评估报告,报经当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人民法院依据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地价书与国土资源部门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处置变现的方式。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国有划拨土地使与国有土地的区别,它与国有土地相比不能由个人随意拍卖,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由特定的国家机关裁决才能对使用权做出变更。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有划拨土地能拍卖吗问题的解答,详细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哦。 引用法条: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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