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 |
释义 | 一、简述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昕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行政许可听证申请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许可听证申请方式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具体条件、期限、程序等应当依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具体申请行政许可听证的方式及程序需根据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相应的规定、细则确定,如《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 ![]() 三、申请行政许可听证的法定要件 行政许可听证的法定要件: 1.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引用法条: [1]《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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