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领了之后财产还可以分吗 |
释义 |
一、离婚证领了之后财产还可以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后还可以分割财产的,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能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全面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考察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等。 3、登记。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的,并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4、撤销。若申请离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撤销离婚登记。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证领了之后财产还可以分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证领了之后,如果一方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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