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既遂的标准 |
释义 |
一、抢劫罪既遂的标准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 二、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四、抢劫罪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抢劫罪既遂的标准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得出:此罪是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如果您对抢劫罪既遂的标准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八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