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持有期限 |
释义 | 一、商标持有期限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当然,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续展,这样商标就会又得到法律的保护。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二、办理商标续展应注意哪些事项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应该注意: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一般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而对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永久的。 三、商标使用权的附加价值 商标使用权的附加价值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产品服务有关的、 价值中超过一般价值的部分。 商标使用价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经注册就会存在的, 它是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随着商标所标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高而逐步产生的。 商标的使用权的附加价值的形成过程为: 普通产品或服务 功能型商标 风格型商标 潜力型商标。 商标使用权附加价值的产生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标识普通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的使用权没有附加价值。在这一阶段, 商标权只可能有一般价值。 (2) 购买者可以在同种产品或服务市场上观察到不同品牌之间功能上的差别。购买者会根据这种差别来选择产品, 这时商标使用权开始表现出来了附加价值, 这种附加价值是与产品或服务上的这些 “功能” 相联系的。 (3) 各种商标所标识的产品之间出现了风格上的不同, 这样就满足了购买者的更多的精神上的需求, 这时商标使用权的附加价值也就随之而提高了, 所表现出来的附加价值不只是功能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4) 在达到风格型水平后, 如果生产经营者仍不断创造, 始终使其商标保持吸引力, 并使这一商标的风格得以延续, 使购买者逐渐对这一商标形成了永久的忠诚和信赖, 则该商标的附加价值就会进一步提高, 这种商标称为潜力型商标。此时的商标附加价值表明了产品和服务的一贯水平, 而且还可以赋予该商品名下的新产品同样的特质。 商标持有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要在商标许可合同中载明。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商标持有期限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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