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劵违约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债劵违约什么意思 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 1.长期债券违约的情况 (1)在长期债券到期前,债券发行人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人不能在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天内足额偿还本息; (3)对债权人不利的债务重组发生在债券中,即债权人的债权通过重组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减免和展期本息; (4)债券尚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券本息; (5)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以日常借款偿还债券本息。 2.短期债券违约的情况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天内足额偿还本息; (2)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发生在债券中,即债权人的债权通过重组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息的减免和展期等; (3)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4)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以日常借款偿还债券本息。 二、债劵违约怎么解决 公司债券违约的解决办法: 1.自主协商。 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展期或者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 2.申请仲裁。 实践中有私募债持有人采用该方式,一般而言,仲裁与诉讼方式相比时效上较快,但仲裁委收取的费用高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3.违约求偿诉讼。 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4.破产诉讼。 如果协商未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券持有人只能破产诉讼。 三、债券违约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民法典》规定债券违约责任应该由违约方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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