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管辖
释义
    1、概念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
    2、一般管辖
    一般管辖是指按照行政机关的上下隶属关系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的权限分工。包括主管部门管辖和政府管辖两种情况。
    (1)不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3)不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3、特殊管辖
    特殊管辖是指除一般管辖外的适用于特殊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包括:
    (1)不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2)不服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4)不服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5)不服被撤消的行政机关在撤消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4、转送管辖
    转送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时,将该案件转送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管辖。适用转送管辖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
    (2)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3)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0: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