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上离职算离职么 |
释义 |
一、微信上离职算离职么 微信辞职是有效的,微信消息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属于使用书面形式提出,应予认定。员工在微信上辞职,是“书面形式”的有效辞职。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电子数据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就是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 2、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者都强调“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合同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承认的口头合同,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口头合同,法律认可的其他口头合同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三、微信辞职的注意事项 虽说微信信息可以视为书面形式,可作为证据使用,但效力比较难以确定,因此,在利用微信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确保程序合法 取证手段合法、取证环节完整,即证据的收集方式和程序等要合法。 2、尽快进行公证。 为防止微信信息丢失,可对手机信息和信息内容进行公证,因为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3、申请证据保全。 在微信信息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情况紧急,可以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保全证据。 4、提供更多证据印证。 仅有微信信息并不能完整证明劳动者是合法辞职,劳动者应当提供更多有利证据材料,如往来邮件、快递信息等来进行印证。 以上是关于微信上离职算离职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因此,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是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对于员工而言,基于电子数据瞬间传送的特性,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辞职前需慎重考虑。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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