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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房产拍卖评估费怎么算
释义
    一、法院房产拍卖评估费怎么算
    评估费采取前端预收、后端结算的方式收取。
    拟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需评估的,由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法院出具的交费通知在5日内向评估机构预交部分评估费,剩余评估费由执行法院执行部门从拍卖、变卖成交或抵偿的价款中优先扣付给评估机构。
    预交评估费的收取标准由市高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意见后确定。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低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结算;拍卖成交价、变卖价高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评估价结算;以物抵债的,评估费按照抵偿价结算。
    
    二、法院拍卖房产税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1、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营业税
    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销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
    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4、土地增值税
    5、普通住宅免征
    6、印花税
    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7、交易手续费
    平方米数*3
    8、产权证工本费
    三、房产拍卖流拍如何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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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