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外国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
释义 | 一、申请外国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一)委托书。 (二)委托指示函、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权;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四)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二、专利申请的流程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二)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选择 申请外国专利有两种途径: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规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的“优先权原则”,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在12个月内,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在6个月内,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 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末公开,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二)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利用此途径,可以实现“一国申请,多国有效”。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阶段,中国申请人可以以中文提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指定此申请有效的国家(指定国)。 国家阶段即为在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0或30个月内,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相比,pct申请可以将进入外国的时间推迟8或l8个月,缴纳外国阶段的费用也相应推迟,很显然,其被审批的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申请外国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当申请外国专利时,要签署的一系列文件有:委托书;委托指示函;原申请的专利书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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