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款信用证有哪些 |
释义 | 一、付款信用证有哪些 付款信用证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采用即期兑现方式的信用证,证中通常注明“付款兑现”(Available by Payment) 字样。即期付款信用证一般不要求受益人开立汇票。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也可以是出口地的通知行或指定的第三国银行。如开证行自己是付款行,开证行应履行即期付款的承诺;如由通知行或第三国银行任付款行,开证行应保证该款的即期照付。付款行一经付款,对受益人均无追索权。以出口地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交单到期地点在出口地,便于受益人交单取款,可以及时取得资金。所以,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最为有利。而付款行为开证行本身或第三国银行,交单到期地点通常规定在付款行所在地,受益人要承担单据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延误的风险。 2、延期付款信用证 (Deferred Payment L/C) 延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装船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收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出口商开立汇票,所以出口商不能利用贴现市场资金,只能自行垫款或向银行借款。在出口业务中,若使用这种信用证,货价应比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高一些,以拉平利息率与贴现率之间的差额。对成交金额较大、付款期限较长的资本货物的交易,通常要与政府的出口信贷结合起来使用。对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必须从信用证条款可以确定的日期进行付款或保证该款的照付。 ![]() 二、信用证和保函的条款区别 1、银行付款的条件不同 信用证确保交易按计划进行,而银行保函则在交易不按计划进行时减少损失。信用证是在满足特定条件时银行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一旦按照信用证上的条款如期完成并得到确认,银行将会支付资金。这确保只要服务执行,银行就可以支付款项。银行的担保,就像信用额度一样,保证了给受益人一笔钱;与信用额度不同的是,只有当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行才支付款项给受益人。这可以用来保证当合同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时买方或卖方免于遭受损失。 2、适用范围不同 信用证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还适用借贷款,工程承包,招投标等大型项目上。 3、需要的单据不同 信用证是需要履行方提供完整的信用证上规定的资料,银行方可付款,若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而银行保函是需要索赔书或其他文件证明对方未能执行合同上的义务方可支付约定的金额给受益人。 4、能否融资不同 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可以通过单据议付融资,而银行保函项下的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受益人不能进行资金融通。 5、与合同的关系不同 信用证和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契约;而出具的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当一方提供了对方失约的声明或证明时,银行会对这一声明进行调查核对,当合同双方持有不同的意见时,银行就会被卷入此合同纠纷中。 三、国内信用证议付的条件 议付行按规定计算议付利息、议付手续费、实付议付金额办理转账时,按信用证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存款”等科目;如采取先收利息的方式,还应同时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如采取先收利息的方式,月末、收到开证行划来的款项时,按应计议付信用证利息,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议付行收到开证行划来的信用证款项后,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系统内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证付款日到期,开证行未划回资金,议付行从信用证收益人存款账户收取议付款项时,借记“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对议付信用证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议付信用证款项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本科目按信用证收益人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议付信用证的款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付款信用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付款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使用不同的付款信用证,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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