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 |
释义 | 一、解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平时没有申报扣除,年终汇算清缴补充申报扣除会退税。 具体退税的情况有: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办法: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引用法条: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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