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
释义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
    法律网提示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和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诉讼的进行。
    3.开庭审理
    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大致包括如下步骤: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3)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