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有: 1.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2.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3.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承运人未按照通常的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二、运输合同管辖法院有哪些 当事人因为运输合同发生纠纷,除协商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管辖法院的确定为:“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上述三个地方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选择适用。 法律网提醒,如果当事人向这些法院都提起了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三、运输合同的特征 运输合同的特征有: 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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