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格欺诈的定义 |
释义 | 一、价格欺诈的定义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十)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十一)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十二)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十三)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二、遇到价格欺诈,消费者要怎么维权 (一)与商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争议的时候,要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在日常中会遇到,吃饭吃出苍蝇、买衣服买到长短袖等现象,此时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金或退换货物等合理要求,与商家好好过沟通。 (二)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在与商家实在沟通不了的情况,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这时,作为消费者的你,必须把事情的起因,个人的联系方式及想要处理的结果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快速有效处理。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行政申诉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在进行申诉的时候要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如果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后,与商家达成和解的情况,可撤回申诉。若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四)申请仲裁 消费与商家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而仲裁的费用上,原则上由败诉方支付。但是当事人部分胜诉的情况,则由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承担的费用。 (五)打官司解决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起诉讼。 由于消费者是因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人民法院给予受理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商家价格欺诈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价格欺诈的定义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当我们在购物的时候,遇到价格欺诈我们可以通过相关的途径进行投诉举报,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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